一、適用范圍:
此記本是來往香港、澳門各類小型運輸工具服務(wù)人員攜帶外幣、旅途自用物品以及耐用消費品進出境時向海關(guān)申報及辦理物品驗放手續(xù)的憑證。
二、欄目填寫規(guī)范:
1、姓名:用中文注明持證人的姓名。
2、性別:注明持證人的性別。
3、職務(wù):注明持證人在運輸工具或派出單位任何職務(wù)。
4、出生年月:注明持證人出生年月。
5、籍貫:注明持證人的籍貫[?。ㄊ校?、縣(市)]。
6、現(xiàn)住址:注明持證人的居住地址,并應(yīng)與身份證上的相同。
7、服務(wù)單位:注明持證人所在的工作單位。
8、運輸工具名稱:注明持證人所在運輸工具的名稱。
9、留船(車)自用的貴重物品:
——年、月、日:注明攜帶自用貴重物品的日期。
——物品名稱規(guī)格:注明物品的品名、牌名、型號和規(guī)格。
——數(shù)量:注明物品的件數(shù)。
——新舊程度:注明物品的新舊程度。
——購自地區(qū):注明物品的購買地區(qū)。
10、在外天數(shù)、外幣登記表:
——年、月、日:注明本次進境航次的日期(年、月、日)。
——結(jié)算天數(shù):注明至本次進境航次止持證人累計的在外天數(shù)。
——外幣收入:注明至本次進境航次止持證人累計的外幣收入。
11、服務(wù)人員攜帶進出口自用物品:
——年、月、日:注明攜帶自用物品的日期。
——物品名稱規(guī)格:注明物品的品名、牌名、型號和規(guī)格。
——數(shù)量:注明物品的件數(shù)。
——新;日程度:注明物品的新舊程度。
——購自地區(qū):注明物品的購買地區(q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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